关于由市委组织部审核工资人员晋升
薪级工资的通知
全体中层干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06〕74号)文件精神,按照驻马店市委组织部的工作安排,我院由市委组织部审批工资人员2007年元月晋升一个薪级工资工作已于2007年12月下旬办理完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晋升薪级工资对象:2006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及以上的处级干部。
二、晋升薪级工资执行时间:2007年元月。
三、晋升薪级工资发放办法:从2008年 01月起按新的薪级工资标准执行。2007年1-12月晋升薪级工资的增资额已由市财政在2008年1月份工资中一起发放,个人基本信息已通过校园网发送到个人信息门户,请注意核对。
四、2007年元月1日后职务变动人员工资正在办理,并从职务变动的下月起予以补发,届时将通过校园网将变动信息发送至个人信息门户。
特此通知。
院人事处
2008年01月11日